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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我是外地户口,购置的二手房,已还清所有房贷,可否落户?

时间:2018-05-10 17:08:17  来源:杭州落户  作者:杭户通 浏览:

答:首先要符合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起购房为准。 其次要满足购房金额或面积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滨江、下城、西湖、江干、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购买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米)。 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房款全额付清的前提下,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上述条件都符合的申请人经房管部门核准后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1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迁入。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含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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