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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杭州户口落户政策 11种方案申请条件、材料

时间:2018-08-15 18:07:33  来源:杭州落户  作者:杭户通 浏览:

根据杭州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5周岁以下)以及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35周岁以下)人员申请进杭落户的,应同时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杭州市区的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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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目前有11种落户方式。

除了原来大家熟知的人才引进落户、夫妻投靠落户等落户方法之外,今年还多了一个居住证积分落户方式。

注: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已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11种落户方式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落户方式一:居住证积分落户

申请条件:

已在本市市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且证件使用功能未被中止;其中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持证人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可以按其持有效《居住证》的父亲或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积分分值较高的一方计。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积分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网”、“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警察叔叔APP等提供的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

各地将按规范要求设立积分受理窗口,申请人可携带《浙江省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和加分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还要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申请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31日

◇积分计算→  杭州积分落户测评

◇受理网点→居住证积分落户开始申请,杭州积分落户办理地点

落户方式二:纳税落户 

申报条件:

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手续。

提交材料:

①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②经市、区地税局长签字鉴证盖章的纳税额度证明;

③纳税税票;

④个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和市、区工商局个私企业证明;

⑤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靠亲友处的(亲友为挂靠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申请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未成年子女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⑨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期限:

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0个工作日。

落户方式三:外商投资落户

申报条件:

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1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提交材料:

①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②投资者申请聘用外地人员户口进杭报告(需投资者签名盖章)及迁移人本人书面申请;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完税证明;

⑦迁移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与单位签定且履行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任命书或聘书及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⑨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

⑩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⑾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靠亲友处的(亲友为挂靠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⑿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期限:

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0个工作日。

落户方式四:外地来杭投资落户

申报条件:

杭州市外地来杭投资的国内企业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可办理1名企业专职管理人员进杭,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提交材料:

①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②《来杭投资企业部分专职人员户口进杭审批表》(一式三份);

③企业要求部分专职人员户口迁杭的报告及迁移人书面申请;

④区(市)经合办引进投资企业享受政策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申请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⑦申请人为股东的,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中层以上专职管理人员的,提供本人与该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书或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该企业为其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⑧申请人的最高学历证明(高中以上)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靠亲友处的(亲友为挂靠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⑩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⑾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未成年子女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⑿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落户方式五:人才引进落户 

落户材料与条件:

申请人员类别: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①毕业证书

②户口迁移证( 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应届毕业生政策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申请人员类别: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55周岁以下)

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

②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持有《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申请人员类别: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专科生

(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①毕业证书

②户口迁移证( 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有效身份证

③   与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④   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备注

①《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应届毕业生政策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②《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不是杭州市以及所载内容有涂改、修改的,须回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出具

③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缴费状态为已参保或已缴,且当前参保单位名称、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上的就业单位名称须一致,

④   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如是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效营业期限内)代替第③项

申请人员类别: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本科生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45周岁以下;2、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

②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③ 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④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正常缴纳的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不含补缴)

⑤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浙江省人才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①持有《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②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是指从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往前推2年内在杭州市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且当前为已参保状态(自办理之月起往前允许有3个月及以下的未到账),期间有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补缴记录的,从最后1次补缴记录的次月开始计算期限

③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参保单位名称与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须一致

④ 在杭居住时间的认定,凭当事人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城区居住信息(中断30天及以上,从新登记之日起计算)

⑤ 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如是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效营业期限内)代替第③项申请材料)

申请人员类别: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紧缺专业专科生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35周岁以下;2、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申请材料:

①毕业证书

②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③与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④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正常缴纳的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不含补缴)

⑤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

①持有《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②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是指从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往前推2年内在杭州市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且当前为已参保状态(自办理之月起往前允许有3个月及以下的未到账),期间有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补缴记录的,从最后1次补缴记录的次月开始计算期限

③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参保单位名称与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须一致

④在杭居住时间的认定,凭当事人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城区居住信息(中断30天及以上,从新登记之日起计算)

⑤紧缺专业专科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目录名称一致人员(详见附件2)

⑥ 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如是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效营业期限内)代替第③项申请材料)

申请人员类别:中级职称人员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45周岁以下;2、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申请材料:

①毕业证书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①  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②  ④与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⑤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正常缴纳的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不含补缴)

⑥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

注意事项:

①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是指从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往前推2年内在杭州市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且当前为已参保状态(自办理之月起往前允许有3个月及以下的未到账),期间有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补缴记录的,从最后1次补缴记录的次月开始计算期限

②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参保单位名称与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须一致

③在杭居住时间的认定,凭当事人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城区居住信息(中断30天及以上,从新登记之日起计算)

④所获中级职称如需相应的佐证材料,请按公安部门的要求提供

 

申请人员类别:高级职称人员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副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2、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材料:

①毕业证书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③  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④  ④与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⑤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注意事项:

①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缴费状态为已参保已到账,且当前参保单位名称与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须一致③  ②所获高级职称如需相应的佐证材料,请按公安部门的要求提供

注:以上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更新,以实际操作为准。


落户方式六:夫妻投靠落户 

申报条件:

取消入赘条件限制(2015年1月1日及以后登记结婚的),凡夫妻婚龄满3年(农迁农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外地一方配偶可申请投靠在杭配偶。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结婚的,婚龄不限。

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在杭一方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

②申请人及迁移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产权证、直管公房租赁证、单位自管房产权证和租赁协议、公租房提供租赁协议和承诺书、集体土地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房呈批表等;

⑤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

⑥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说明:市外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非农业户口人结婚即“农嫁居”的,迁移人按非农业户口落户。

办理程序:

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0个工作日。

 

落户方式七:老年投靠落户

申报条件: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原籍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为杭州市区,且有子女户籍在杭州市区的,只有一方符合投靠年龄,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条件(结婚满三年),双方可同时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在杭子女)和迁移人书面申请并签名;

②申请人、迁移人、迁移人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③申请人、迁移人、迁移人所有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子女分布情况证明(应到户口原始档案所在派出所查询,需写明共有几个子女,分别叫什么名字,需加盖户口专用章;或提供原始职工、干部履历档案登记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

⑨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  

◇办理程序:

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0个工作日。

落户方式八:未成年子女投靠

申报条件: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集体户除外)。

对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含再婚生非独生子女)以及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经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后的多子女,均与其他独生子女一样随父迁移落户(租住私房、挂靠集体户口,不予办理子女投靠)。

提交材料:

① 书面申请(在杭父母为申请人) ;

② 申请人及配偶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不需提交);

③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

④ 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

⑤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

⑥ 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

⑦ 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20个工作日。


落户方式九:留学归国落户 

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2、本科年龄4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5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55周岁以下。

申请材料:

①  进杭落户审批表

②  国(境)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使领馆签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  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原户籍注销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户口注销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⑥  落户在省人才市场的,出具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

⑦  最近连续12个月本市就业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无需提供)

◇办理地点:可直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杭户通提示说明:

① 外籍留学人员根据本人意愿, 凭省教委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直接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在杭定居,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申请在杭永久居留,无须落户。

② 对出国留学人员已取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来杭创业并要求落户的,应由其本人或家属到我国驻该国大使馆取得回国定居人员证明,再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妥有关手续后,办理进杭落户或恢复户籍手续。

落户方式十:高技能落户

申请条件

市区企业(不含萧山、余杭区)具备以下资格的人员:

1、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

2、符合我市当年紧缺工种的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35周岁以下);目前杭州紧缺专业一共有27种,详情点击 ->《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本市非城镇户籍的在聘1年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可以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一)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落户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备本省、本市劳动部门核发并由市劳动保障局职能部门确认的技师资格;

3、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

(二)我市急需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落户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市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紧缺工种目录;

2、持有本市劳动部门核发并由市劳动保障局职能部门确认的高级工职业资格;

3、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

(三)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1、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意向书;

3、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人才开发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提供户口簿;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持房产或购房合同。

(四)本市非城镇户籍在聘1年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可以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本省、本市劳动部门核发并由市劳动保障局职能部门确认的技师资格;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在聘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

申请材料 本省、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指已在杭连续5年以上,且在杭工作);(原件及复印件)

3、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配偶(需结婚登记满三年)、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落户方式十一:购房落户

现行的购房入户政策购房时间:

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购房为准;

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

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需一次性付清房款;萧山余杭购房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扔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单套购房面积在80平方以上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杭州。) 材料清单1、 户口薄或者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申请人需出具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的无传染病证明;(一定要医生注明“所检项目中无传染性疾病”)

8、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

9、填写《入户申请表》

10、申请人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11、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婚且育有子女的需提供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

12、对于婚后超计划生育的子女需提供罚款发票原件、复印件有县级或者区级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是否符合计生政策的证明;

13、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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