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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8-10-23 15:19:29  来源:杭州落户  作者:杭户通 浏览:

身份证对于公民来是十分重要的证件,在现今的火车出行,坐飞机都是会需要身份证的出示,那如果身份证丢失是需要进行补办,在异地又是如何进行身份证的补办,接下来杭户通小编就来进行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办理服务指南介绍,大家可以一起了解如何进行该方面的流程。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四、受理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

五、决定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证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无。

十、申请接收

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浙价费〔2004〕64号。

十五、审批结果

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无。

十八、咨询途径和办理进程、结果公开查询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办公时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附录1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办事流程图

                                 开始
            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           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当场予以办理             送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体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体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日期

 

民族

 

常住户口       所在地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证卡管理号

 

申领理由

 

申请人申请时签名

 

申请人领证时签名

 

公安派出所  意见

 

签发机关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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