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户口平迁材料有哪些以及办理流程
时间:2019-05-28 14:44:23 来源:杭州落户 作者:杭户通 浏览: 次
本办理流程适合杭州辖区内的户籍人口(不涉及集体土地的户口迁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0号):在城镇地区(除杭州市城区外)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本省户籍满5年的人员,可以不受当地其他落户条件限制,申请将户口迁至居住地。本县(市、区)范围内人员进城镇落户的,可以进一放宽相关条件限制。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三十四条: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本规定所称“市内迁移”,是指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
申请条件
市内迁移,是指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申请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二)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1份;
(四)有共有产权人的需提供共有产权人及户主出具的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1份。
申请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欢迎来到杭州落户网最近很多人提问的就是关于杭州落户以后是否可以进行平迁的,这个根据目前的政策是可以的,而且杭州市的户口平迁也是简单的,只要带齐资料就可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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