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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说明

时间:2021-02-25 23:32:40  来源:杭州落户  作者:杭户通 浏览:

杭州积分落户2021年申请材料有哪些?杭州落户网小编整理了上半年申请需要的材料说明文档,赶紧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起来哦!

1.关于“年龄状况”指标
2.关于“文化程度”指标
3.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指标 
4.关于“技能水平”指标 
5.关于“缴纳社保”指标 
6.关于“就业”指标 
7.关于“住所”指标
8.关于“居住年限”指标
9.关于“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指标
10.关于“捐献骨髓”指标 
11.关于“无偿献血”指标
12.关于“志愿者服务”指标
13.关于“春风行动及捐款”指标
14.关于“纳税”指标
15.关于“企业信用”指标
16.关于“发明专利”指标 
17.关于“科技进步奖”指标
18.关于“个人信用”指标
19.关于“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指标
20.关于“守法诚信”其他指标
21.关于“一票否决”指标 

积分落户申请材料

1.关于“年龄状况”指标

(由市公安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最高30分。
二、印证材料
无需材料。

2.关于“文化程度”指标

(由市教育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学历学位 标准分值 最高分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90 90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70 70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0 50
大专(高职)学历 30 30
高中(中职)学历 10 10
 
备注:1.境内高校本科文化程度及以上的申请人只取得对应学历或学位其中一项证书的,按标准分减10分计。学历结论为结业或肄业的不计分。2.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水平两项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其中取得多个职称或职业资格的,由申请人自主确定按其中一个申请积分。
二、印证材料
1.境内高校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等各类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2001年及之后取得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必须提交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可免费查询本人的学历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的,必须提交学位网学位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可免费查询本人的学位信息)学位查询结果截图。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必提供。
其中线上受理的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截图,线下受理的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打印件。
在上述年份之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或军事院校等特殊高校毕业无法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信息的,应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遗失的,申请人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等能证明其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其中线上受理的需拍照上传证书或认证报告原件,线下受理的提供证书或认证报告原件。
2.港澳台地区高校学位。应提交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外高校学位。应提交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高中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的,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核实的书面证明。
其中线上受理的需将《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高中毕业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的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原件。
备注:不接收各种培训班、课程班的结业证书和学习经历证明等不属于学历学位信息的材料;不接收主要内容或关键信息(如姓名、学制、学历程度、证书编号等)缺失或无法辨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指标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专业技术职称 标准分值 最高分
正高级职称 100 100
副高级职称 80 80
中级职称 60 60
助理级职称 40 40
员级职称 20 20
 
备注: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应是工作期间在工作地取得的、由具有相应职称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颁发的、符合国家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证书(含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
2.对证书持有人在杭州缴纳社保期间取得的外省或浙江省其他市的此类证书,原则上不予赋分。
3.文化程度与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水平两项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二、印证材料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纸质原件或电子证书。
其中线上受理的将纸质证书原件拍照上传或电子证书截图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纸质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4.关于“技能水平”指标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技能职称 标准分值 最高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 80 80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 60 60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工)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 40 40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工)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 20 20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工)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级 10 10
 
备注:文化程度与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水平两项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二、印证材料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其中线上受理的将纸质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纸质证书原件。

5.关于“缴纳社保”指标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依法在本市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0.25分/月计算,最高75分,其中未参加养老保险不计分,本市市区以外转入的或本地补缴的社保不计社保年限,重复参保的不重复计算。
备注:在市区范围内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可以以省市区机关事业医疗保险缴费月数代替,总月数计算截至申请人申请时的上月。
二、印证材料
(一)市级社保通过系统自动审核,免提交材料。
(二)在浙江省社保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提交相关参保证明。其中线上受理的将参保证明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参保证明原件。

6.关于“就业”指标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提供)
 
一、积分规定
属于就业持有劳动合同、投资兴办企业、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持有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自主就业创业中的任一情形可积10分。
备注:申请人须依法在本市市区参加社会保险。
二、印证材料
1.在市区务工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在履行期限内的劳动(聘用)合同。
2.在市区投资兴办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股东出资情况证明;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能证明申请人系负责人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3.在市区从事农业承包的,须提供履行期限内的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
4.从事网上创业就业的,须提供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须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营运出租车、网约车的,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相关证件或证明;从事其他自主创业就业的,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
其中线上受理的将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原件。

7.关于“住所”指标

(由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在本市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积30分;租住合法居住房屋的,按6分/年,最高30分。
备注:自购产权住房指申请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自购产权住房,不含非住宅类产权房,多套房的不累计积分。
租住合法居住房屋指申请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租住的居住出租房屋,租住的居住出租房屋应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一、印证材料
(一)自购产权住房
1.持产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预售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交接书。
3.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
4.集体土地上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二)租住合法居住房屋
1.公租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2.商品房的,2017年(含)以后租住的必须提供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2017年以前租住的,提供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或历史租赁合同。
3.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提供租赁(租房)合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杭州市居住房屋安全排查表》。
4.单位自管房的,提供单位自管房屋产权证明以及租赁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支付租金证明)。
线上受理的将权证、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原件。其中,《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在20188月以后取得且有效期内的在市住保房管局官网上查询即可(线上受理截图上传,线下受理提供打印件)。

8.关于“居住年限”指标

(由市公安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累计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或《居住证》,按3分/年,最高45分。
备注:有中断的,每满12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分。
一、印证材料
无需材料。

9.关于“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指标

(结合业务部门意见,由市流动人口办提供)
 
一、积分规则
荣誉情况 标准分值 最高分值
获得国家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 80分/次 240
获得省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 50分/次 150
获得杭州市市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 30分/次 90
获得本市各区、县(市)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 10分/次 30
 
 
二、印证材料
1.综合性表彰和奖项荣誉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其中线上受理的将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原件。

10.关于“捐献骨髓”指标

(由市红十字会提供)
 
一、积分规则
成功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80分。
备注:入中华骨髓库并配对成功进行捐献骨髓的
二、印证材料
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书或复印件。
其中线上受理的将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11.关于“无偿献血”指标

(由市献血服务中心提供)
 
一、积分规则
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达200ml计1分,每增加100ml加0.5分,标准分10分。
备注:1.应在本市(杭州地区)范围内的献血;2.2010年1月1日前机采血小板按每次800ml计算;2010年1月1日起每1个治疗单位按200ml,1.5个治疗单位按300ml计算,2个治疗单位按400ml计算。
二、印证材料
已实现数据共享,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当事人可在支付宝电子无偿献血证(APP搜索“无偿献血”进入)中对3小时公益进行授权,再进入3小时公益首页点击领取权益,选择杭州市积分指标体系授权查询献血积分情况。
如查询到的献血积分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无偿献血证(附件1);
2.支付宝或微信平台杭州献血记录截图(附件2);
3.杭州地区采供血机构出具的献血记录证明(附件3);
注:杭州地区采供血机构包括浙江省血液中心、浙江省血液中心萧山采供血点、建德市中心血库。
附件 1.无偿献血证
2.支付宝或微信平台杭州献血记录截图
3.杭州地区采供血机构出具的献血记录证明

附件1
无偿献血证


旧版无偿献血证

新版无偿献血证

附件2
支付宝或微信平台杭州献血记录截图

图1                             图2
说明:1:支付宝平台杭州献血记录截图。在支付宝平台首页搜索“无偿献血”应用,点击授权,查询并打印杭州地区献血记录截图。2:微信平台杭州献血记录截图。关注“杭州献血”微信公众号,点击献血服务—献血综合查询,凭身份证号、献血编号查询并打印杭州地区献血记录截图。
 
附件3
 
杭州地区采供血机构出具的献血记录证明
 

12.关于“志愿者服务”指标

(由团市委提供)
 
一、积分规则
在本市参加志愿者服务,2分/20时,最高分10分。
备注:参加志愿者服务的以本市“志愿汇”系统记录为准。
二、印证材料
凭志愿汇记载有本人服务时数的页面或截图(打印)。
其中线上受理提供截图,线下受理提供打印件。

13.关于“春风行动及捐款”指标

(由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提供)
 
一、积分规则
5年内,参加“春风行动”捐款及政府认定的慈善单位组织的其他慈善捐款,2分/1千元,最高分10分。
备注:1.慈善捐款地区为本市(杭州地区)或接受捐赠的为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认定的慈善组织;2.慈善捐款以相关捐赠凭证或本市 “春风行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为准。
二、印证材料
1.通过“春风行动”捐款的,在市本级“春风行动”捐款的,捐款时间在2020年8月15日以前的,应出具加盖有“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春风行动专户”财务章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纸质票据);捐款时间在2020年8月15日以后的,应出具加盖有“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财务章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票据)。通过单位捐款或在区、县(市)“春风行动”捐款的,应提供加盖“捐款确认章”的单位捐款明细或各地春风办开具的相关捐赠凭证。
2.通过红十字会捐款的,提供相应捐款凭证或由接受捐款所在地红十字会提供的捐款存根复印件。
3.通过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认定的慈善单位组织捐款的,提供“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其中线上受理的将捐赠凭证原件或捐赠存根复印件等拍照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捐赠凭证原件或捐赠存根复印件。

14.关于“纳税”指标

(由市税务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自主创业工商注册,投资者个人近5年连续在市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为1分,每增加3万元加1分;非投资者个人近5年连续在市区累计缴纳工资薪金等个人所得税达1万元为1分,每增加5千元加1分。
备注:只有申请人本人在实行积分落户区域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才能积分,其他地区、其他税种均不可以。
二、印证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不含)之前年度:提交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格式见附件1)
获取途径:凭本人身份证在各区税务局办税大厅自助服务机拉取,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进行查询打印。
(2)2019年(含)及以后年度:提交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格式见附件2)。
获取途径:凭本人身份证、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在各区税务局办税大厅自助服务机拉取或是通过大厅窗口打印,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查询打印。
其中线上受理的将完税证明原件拍照上传或网上截图等,线下受理的提供完税证明原件或打印件。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附件1
《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式样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式样
 
电子税务局、政务服务网开具格式

15.关于“企业信用”指标

(由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来杭投资企业被公示为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计10分。
二、印证材料
1.申请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营业执照;
2.该企业获得的荣誉,主要有以下几种:
(1)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颁发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
(2)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颁发的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荣誉证书;
(3)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和市文明办联合颁发的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荣誉证书。
其中线上受理将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提供证书原件。

16.关于“发明专利”指标

(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供) 
一、积分规则
自主发明创新,被授予发明专利30分/项。多人共有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计20分,其他专利权人减半。
备注:1.不与其它积分指标重复积分。2.应在本市市区工作或学习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3.转让专利不得分。4.不设上限。
二、印证材料
申请人本人为专利权人,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
其中线上受理将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提供证书原件。
 
附件:发明专利证书(样本)
 

17.关于“科技进步奖”指标

(由市科技技术局提供)
一、积分规则
在本市市区工作期间获得的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80分;省级科技进步奖证书上排名前5位的一等奖得60分、二等奖得50分、三等奖得40分;市级科技进步奖证书上排名前5位,一等奖得50分、二等奖得40分、三等奖得30分。
备注:1.不与其它积分指标重复积分。2.不设上限。
二、印证材料
国家、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证书(原件)。
其中线上受理将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提供证书原件。
附件:科技进步奖(样本)

18.关于“个人信用”指标

(由市发改委信用办提供)
一、积分规则
5年内有被列入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行为20分/次。
二、印证材料
无需材料。

19.关于“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指标

(由市卫生健康委提供)
一、积分规则
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扣20分/次。
二、印证材料
户籍地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备注:申请人未婚的,无须提供相关证明。

20.关于“守法诚信”其他指标

(由市公安局提供)
 
一、积分规则
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扣80分/次;5年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扣50分/次;5年内被收容教育的,扣50分/次;5年内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的,扣30分/次。
二、印证材料
无需材料。

21.关于“一票否决”指标

(由市公安局提供)
一、积分规则
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实行一票否决。
严重刑事犯罪是指法院判决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
二、印证材料
无需材料。

以上就是杭州积分落户2021年申请材料,希望对落户申请有帮助哦!有什么不懂的或需要加分的可以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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