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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杭州市2018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31 16:14:56  来源:杭州落户  作者:杭户通 浏览:

关于做好杭州市2018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中评委办公室:
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和《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人专〔2007〕2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18年度我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职称制度改革
(一)积极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改革。
1.全面实施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全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统筹开展。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信息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职称评聘程序,并准确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
2.试点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学校自主评聘。试点学校要自定标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参照并不低于省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制定分类评聘标准。试点学校评聘结果信息要纳入杭州市职称系统统一管理。
(二)制定完善有关评价条件和评审标准。
1.抓紧制定有关专业工程师评价条件。去年,省有关部门出台了信息技术、机电制造和特种设备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评价条件,市经信委、市质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要求抓紧研究制订我市相关专业工程师评价条件。
2.修订自然科学研究助理研究员评审标准。为落实杭州省级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工作要求,市科委等有关中评委办公室所在部门,要及时修订评审标准,将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承接企业委托研发、测试、咨询、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纳入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三)进一步落实中级职称评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1.资格公布文件和评审审批表实行电子化。在职称证书实施电子化的基础上,为推进我市中级职称评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地,今年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市职称系统等平台,实现资格公布文件和评审审批表电子化,努力破解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等为查找资格公布文件和评审表而“跑路”的问题。
2.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中评委办公室要进一步优化申报评审流程,确保本系列或本专业领域中级职称评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
(四)建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从事工程技术或技术辅助工作后,可申报工程师评审。
二、工作要求
我市2018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在第三、四季度进行(具体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各中评委办公室要运用杭州市职称系统(http://hzzcpd.zjhz.hrss.gov.cn,以下简称“市职称系统”)开展工作,及时在职称工作信息栏目公布年度部署文件,明确评审范围、申报评审条件、评审材料要求、报送时间、报送程序和咨询电话等事项,有量化评审标准的,要一并公布。
召开评审会议前,各中评委办公室应将申报人的《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在市职称系统进行公示,并至少提前10天将“评委会评审会议安排”通报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同意。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市职称系统导出打印评审结果报告表(应经执行评委会主任签字或签章,并加盖评委会公章,2页以上应另加盖骑缝章)和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按单位一式一份)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和单位应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所填内容应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主管部门。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主管部门接申报材料后,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及时通过市职称系统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
申报人员要根据有关中评委办公室的要求准备材料,一般应包括《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网页填报部分》(附件2)、《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应提供纸质件,其他材料原则上只需提供PDF电子文档。评审表份数由各中评委办公室根据存档需要确定。申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5。
四、其他规定
(一)继续教育。一般按2017年以来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年均达到18学分即可申报,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pro.learning.gov.cn)登记的学分为准(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纳入省行业平台管理的,以省行业平台登记的学分为准)。省教育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直接申报。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对是否具有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如果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年限,或者与现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累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三)委托评审。对我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专业,可申请委托省相关中评委进行评审,并按省相关中评委办公室的要求准备材料,同时通过市职称系统中级资格委托评审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委托评审应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否则,资格不予公布。
(四)以考代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等列入国家、省统一考试的专业一律不予评审通过。
(五)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六)公务员不评职称。从今年起,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含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
 
附件:
1.杭州市2018年度中评委评审工作安排表
2.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网页填报部分
3.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电子审批表
6.申报材料说明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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