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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余杭区幼儿园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

时间:2019-04-15 21:53:15  来源:杭州落户  作者:杭户通 浏览:

杭州教育发布公布了《2019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服务指南)》。信息发出后,杭户通小编的微信便已经被热情的家长们挤爆啦!公布的相关咨询电话也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热线。

公布的招生情况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这四个城区的幼儿园具体招生政策请咨询当地区教育局。为了让更多人的了解到2019余杭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编特地整理了几个大家特别关心的问题作统一答复。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保障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结合余杭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生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幼儿户籍所在社区及入园需求等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入园当年8月31日(含)前已年满三周岁但未满四周岁的持有余杭区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和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户籍在临平城区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程序

制定招生方案:每年4月15前由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制定好本镇(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经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其中各幼儿园班级数、班额须依据发改部门立项文件或同意建园的批复文件以及《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确定。

公布招生信息:每年6月15日前以各镇(街道)或幼儿园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招生简章)。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

新生报名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到实际居住地的中心学校指定地点或指定网站报名登记。中心学校经审核后,根据条件在7月15日前安排录取,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其中,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户籍和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户籍的适龄幼儿和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取得户籍和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到中心学校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中心学校安排确有困难的,上报属地镇街协调统筹解决。

新生信息录入:9月15日前由各幼儿园将新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进行备案,9月30日前由各幼儿园将录取的新生信息规范地录入学前教育管理系统。

四、招生时间

招生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至7月中旬

五、招生时间

依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次招收属地镇(街道)户籍适龄幼儿,即适龄幼儿户籍与父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父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三者一致;其父母购房于属地镇(街道)的余杭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即本人持有余杭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服务制度实施前,优先考虑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以及购房入住等因素)。

六、其他事项

下列对象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区外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在6月30日前凭相关证明申请办理入园手续,临平城区的适龄幼儿到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申请办理,其他镇(街道)适龄幼儿到属地中心学校申请办理,分别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根据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① 在余杭区留学回国人员随归适龄子女,华侨归侨适龄子女,外籍华人适龄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适龄子女;居住在余杭区,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适龄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属地为余杭区的《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的来余杭区创业和引进人才适龄子女;

② 工作地为余杭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③ 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余杭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余杭区的适龄幼儿;

④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情况,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余杭区的适龄幼儿;

⑤ 援藏援疆干部子女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的适龄子女。

以上就是杭户通小编特地整理了2019余杭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指南,希望对在余杭区的家长有帮助。更多余杭学校招生名额和报名方式可以加小编微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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